关于征集《生态城市(区)健康水系统构建技术标准》 参编单位的通知
时间:2021-08-17 来源: 作者: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生态城市(区)健康水系统构建技术标准》团体标准项目已在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团体标准委员会批准获得立项。为广泛吸收积极推动生态城市健康水系统构建各个环节涉及的地方政府和有关单位来共同参与,充分依托各方资源开展生态城市(区)健康水系统构建标准化工作,《生态城市(区)健康水系统构建技术标准》秘书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已立项团体标准项目的起草单位和起草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名称
《生态城市(区)健康水系统构建技术标准》
二、报名要求
参编单位应为在生态城市健康水系统构建领域中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美誉度的相关单位,并重视标准化工作。报名参加团体标准起草的单位应能为相应团体标准的起草提供以下资源支持:
1. 技术专家支持:参与单位应为相应团体标准的起草提供专家支持,所推荐专家应具备较强的专业工作能力,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表养与理论水平,能保障其充分参与团体标准编制修订过程并完成分担的技术任务,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2. 经济支持承担必要开支:参与单位应能根据相应团体标准项目的组织、起草、审定、宣贯等工作需要,通过承办会议、邀请专家等方式分担标准编制修订的费用,承担合理且必要的开支。
《生态城市(区)健康水系统构建技术标准》编制组秘书处将根据标准前期参与情况和报名情况择优组建起草组。
三、参编单位、参编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列入参编单位名称;
(二)将单位参与标准编制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标准编制人员名单(每个单位限1人,特殊贡献单位可增至2人);
(三)标准参编单位、参编人员将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修订的权利。
四、参编单位、参编人员将承担以下义务
(一)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编制工作会议、积极参加与标准编制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按时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能够共享本单位在行业统计指标和业务规则、规范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为标准编制工作小组提供参考;
(三)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五、其他要求
请有意向报名参加该团体标准起草的单位填写《标准参编单位申请回执表》(附件1),并于2021年8月31日之前将报名表盖章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主编单位。
联系人:张新伊 zhangxinyi@chinasus.org
010-58933453 13522066227
附件:
1. 《生态城市(区)健康水系统构建技术标准》标准参编单位申请回执表
2. 关于发布《2020年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标准研编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2021年8月16日